2025年4月23日,生態環境部公開發布《環境空氣硫化氫等11種惡臭污染物的測定罐采樣-預濃縮氣相色譜-質譜法(征求意見稿)》。
1 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中硫化氫等11種惡臭污染物的罐采樣-預濃縮/氣相色譜-質譜法。
本標準適用于環境空氣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中硫化氫、羰基硫、甲硫醇、乙硫醇、甲硫醚、二硫化碳、甲乙硫醚、噻吩、乙硫醚、二甲二硫和苯乙烯共11種惡臭污染物的測定。當取樣體積為400ml時,在全掃描(Scan)模式下,目標化合物的方法檢出限為0.4μg/m3~1.7μg/m3,測定下限為1.6μg/m3~6.8μg/m3,詳見附錄A。
2 規范性引用文件
本標準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。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,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標準。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單)適用于本標準。
GB14554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
HJ194環境空氣質量手工監測技術規范
HJ905惡臭污染環境監測技術規范
HJ/T55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
3 方法原理
用全惰性化處理的真空采樣罐采集空氣樣品,經濃縮、熱解吸后,進入氣相色譜分離,質譜檢測器檢測。通過與標準物質的保留時間、質譜圖對比定性,內標法定量。
內容源自——生態環境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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